引导、鼓励和支持行业或领域、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采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网上业务安全,逐步建立起以电子认证为基础的网络信任体系。
下一步将重点研究制定电子认证机构合理布局的建议意见;研究制定电子认证服务国家根中心和电子认证服务监督管理中心的建设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电子认证监管平台和根服务工作;研究制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业务承接管理办法》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交叉认证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
(二)积极稳步推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是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自2002年,我部开始推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实行行政许可,加强了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先后颁布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组织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联合人事部组织了信息系统监理师考试。目前,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已广泛应用于国家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信息技术应用等信息化工程,有力支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建设。
2008年重点做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工作;完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标准和规范,起草《信息系统工程管理条例》;对在我国推行IT监审和IT治理制度进行研究。
(三)加快信息化技术和服务的标准规范制定工作
我们全面开展了城市社区、农村、物流、电子认证服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信息化技术和服务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工作。联合民政部成立了社区信息化标准工作组,正式启动了社区信息化技术和服务标准起草工作。其中三项社区信息化标准,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我部信息化推进司为组长单位,正式下达了国标计划。
在国家标准委、部科技司归口管理下,我们将继续研究制定城市社区、农村、物流、电子认证服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标准规范,启动社区信息化标准试点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