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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网上交易额比重达30%

2008年05月14日 10:28 来源:上海市合作交流办 作者:上海市合作交流办 文章性质:[转载]

    近日,福建省经贸委等16个厅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今后福建将坚持政府引导,中介推动,企业主导,促进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加快福建电子商务资源整合,促进各类电子商务应用的协调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建设海峡西岸电子商务先行区。

    福建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大中型企业基本建立网站,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基本建成为产业集群、行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与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在各设区市设立CA(证书授权认证)与KM(密钥管理)分中心,为企业从事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活动提供电子认证和安全环境。70%的企业能运用电子商务手段从事国内外各种商务活动和办理网上申报纳税,企业网上交易额占企业交易总额比重达到30%,其中对外贸易应用电子商务进入全国前七位,基本形成以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为主流的发展态势,基于网络的交易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和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等电子商务服务业初具规模。

    围绕这些目标,今后几年福建将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为电子商务提供良好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应用安全基础设施,为发展电子商务提供安全环境;建设互联网支付网关,加快建立电子支付体系;培育产业集群的电子商务;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建设应用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完善“福建省政银企会商电子信息平台”工作;扶持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应用等。

    为保障电子商务的发展,福建将实行政策扶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性资金扶持建设电子商务重点应用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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