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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发展快 诸多安全问题需法律撑腰

2008年06月11日 08:29 来源:北方网 作者:北方网 文章性质:[转载]

·电子商务发展快 诸多安全问题需法律撑腰

2007年交易总额达到976亿元、2008年交易总额更是有望达到2000亿元……短短几年间,电子商务在我国呈现出了惊人的发展势头。然而,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与核心——网上商业数据的采集、生成、传输、交换、修改过程,至今缺乏基本的规范和标准,网上商业数据的保护仍处于法律的空白地带。


“商务部最近研究制订的《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已经完成初稿,将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修改。”在4月18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透露,随着电子商务正在逐步成为外贸、能源、制造、金融等行业业务发展的重要途径,商务部也在加紧对对网上商业数据的法律保护,以规范网上商业数据的采集与使用。


据悉,该办法是我国首部网上交易法规。参会的电子商务业人士告诉记者,该办法的出台是为了配合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同时也意味着国家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开始趋向严格。

 


传统法律法规难以应对


电子商务环境中,法律该如何解释电子数据的属性?这是一个早就为法律人士争相探讨的热门课题。


一方面,企业在参与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了大量的网络商业数据,以各种形态存在于网络空间;另一方面,大量的企业商业数据同时也在不断地数字化、网络化,在无尽的互联网空间被不断地以各种方式为各种主体所利用,进而形成新的信息形式甚至权利形态。


这无疑向以传统文书为基础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提出了挑战:虽然这些数据可以用文字或符号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技术上的数据电文的每一次显示均是数字0和1的组合,而且如果这些数字遭到第三者恶意破坏或修改,就无法与实体书面文件一样显出修改的痕迹,电子商务的安全就会受到极大威胁;而且,新的商业数据衍生出的新名词、新的权利形态、商业数据的证据力、数据的发送与接收、数据的完整性与可靠性……这一系列问题令传统的法律、法规难以“招架”,近年来,由电子商务领域交易行为产生的违约和侵权纠纷也日益增多。

 


网上商业数据即将有“护身符”


4月19日,在第十一届中国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的电子商务政策法律论坛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规委员会主任、上海理工大学电子商务与计算机法研究所所长杨坚争表示,由于我国电子商务的相关监管措施一直没有跟上,因此《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的出台有望更好地填补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空白。


“通过立法保护网上商业数据,不仅有利于切实保护企业在网络上的各种权利,有助于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等发展,也是电子签名法确认数据电文的基本法律地位后,数据电文在商务领域保护的自然延伸,是未来电子交易行为规范的基础之一。”作为《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草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杨坚争解释道,该办法的核心就在于通过网络商业数据的确认、保护和充分利用,加强网上商业数据的保护与管理,规范网上商业数据的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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