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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禁止销售奥运商品

2008年06月16日 10:49 来源:青年报 作者: 文章性质:[转载]

  日前,淘宝网卖家Jessica收到淘宝网发来的一则邮件,内容为“很抱歉哦,由于您发布的商品:迎北京奥运福娃纪念笔筒为禁售品,故已被删除。”对此,Jessica百思不得其解,在挂出商品前,她仔细阅读了《禁止和限制发布物品管理规则》,难道自己的奥运礼品竟然等同毒品、彩票、非法所得之物等禁品?昨天,记者致电淘宝网新闻发言人,他建议卖家在卖东西前务必要仔细了解相关规定乃至国家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以免误入“禁区”。

  今年2月中旬,Jessica在淘宝上新开了一家店铺,在上传了“迎北京奥运福娃纪念笔筒”商品没几天,她意外收到来自淘宝的一封提醒邮件,邮件不仅提醒她自己的商品已被删除,更是提出严肃警告。Jessica质疑说,自己已经阅读过《禁止和限制发布物品管理规则》,上面并无明文规定“不能销售奥运纪念礼品”。

  昨天记者致电淘宝网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并非淘宝网不允许售卖奥运纪念品,而是根据奥组委的相关文件,没有经过他们授权的奥运商品不能出售。尽管这项条文没有列入《商品发布管理规则》中,但《管理规则》上有这样一条:根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依据公共风俗不应贩售的物品不能销售。“之所以网上还能搜到奥运纪念品的出售记录,是因为网站允许卖家作为个人闲置品进行少量出售。”

  淘宝网的新闻发言人卢先生则提醒卖家,违禁商品每年都会变化,规则的修改不可能更新得那么快,但是网站自己有一个后台细则。卖家应该时刻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文件的发布,以免误出售违禁商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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