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直关注彩虹QQ的发展事态,网上评论众说纷纭,有说他们之间是一场PR战争的,有从法律角度讲腾讯的彩虹QQ和珊瑚虫不同的,有说他们之间的恩恩怨怨谁是谁非的,更有甚至可能是某方的枪稿。腾讯的QQ是我比较喜爱的一款软件,我的QQ也是1999年申请(qq:225355),至今一直在使用。不过最近几年腾讯太过强大,有些霸道的感受。我发表一下我对于这个事件的看法。
1、彩虹QQ事件并不是一场主动的PR战争
曾伏虎发了一篇博客《QQ .vs. 51 我不喜欢PR战争》,我看过这篇文章。我的感觉不应该他并不是一场PR战争。因为从腾讯来说,这个事件或多或少都会带去大量负面评论,他肯定不愿意挑起战争,而且腾讯不需要这样做PR。从51庞升东来说,他要闷声发大财,特别是这种提不到场面上的事情,他们更不愿意曝光自己,以至于“数位之墙”黄绍麟作为51的发言人曾一度否认彩虹QQ和51的关系。
事情可能发展到现在并不是任何一方能够预计并能够掌控的。事情的起因可能是因为那几个从腾讯跳槽到51的员工,说到底是商业利益之争。
2、法律层面讲,彩虹QQ与陈福寿有者本质不同
从法律层面讲,彩虹QQ和珊瑚虫QQ有着本质的不同,彩虹QQ采用的是外挂模式并且安装包不含原版QQ。外挂模式也可以理解为助手软件,用户可以选择启动或者不启动彩虹QQ插件,彩虹QQ拥有两个主要功能,一是显对方IP功能,二是显隐身好友功能。这两项功能对于用户来说是非常实用的,而且这实际上是腾讯QQ“显示我的地理位置”和“QQ千里眼”两个收费功能的免费化。最重要的是珊瑚虫是个商业软件、而彩虹QQ则是免费软件。所以也不牵扯到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功能。再一个要说一下什么叫隐私,如果商人A和商人B做生意,A当然有权通过自己的渠道调查B的情况,比如B的公司是不是真实存在,经营状况如何等等,在QQ上,对方双方的IP地址就是类似的自然属性。
当然彩虹QQ团队肯定反编译过QQ原版程序,但这有多大的法律问题,我们还未曾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