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5年内不得再申请
- 焦点解读3 审核
此前,位于崇文门东花市的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是北京唯一办理经适房购买资格审核的地方。昨日张家明表示,该处将于10月关闭。
新规规定,申请人将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办法进行,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公示。审核工作重心下移,街道办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
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轮候摇号配售。其中,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以优先配售。
此外,新规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收入和住房、资产状况及伪造证明的申请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责令退回房屋,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也将追究责任。